2005年12月9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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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盐检察院五年四获全国先进
冯健龙 周瑞南
近日,海盐县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“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,这是浙江省检察系统惟一获此殊荣的单位,也是该院继2001年以来获得全国检察机关“人民满意的检察院”、全国“优秀青少年维权岗”、全国“先进检察院”等荣誉之后,赢得的又一项全国性荣誉。